金融高水平開放如何落地、有效金融監管體系怎樣構建、高質量上市公司如何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桂平、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11月28日在2020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年會暨中國金融論壇年會上就上述問題一一作出了權威解答。
劉桂平:允許外資深度參與國內資管市場
可通過金融開放,加強國內金融體系、金融市場以及金融制度規則與國際的對接,允許外資深度參與國內資管市場,為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提供更為多樣化的渠道。同時,可引入更多金融機構和專業投資者參與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提高養老金投資管理水平,擴大居民養老資產選擇范圍,分散投資風險,解決人口老齡化進程中的養老金不足問題。
以金融開放為契機,構建更加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產品體系、機構體系、基礎設施體系,可更好發揮金融的定價功能、風險分散功能和服務功能,利用市場化的激勵約束機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各類資金有效參與國內大循環。
推進金融市場開放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以實施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粵港澳大灣區、海南自貿港等國家發展戰略為突破口,順應國際投資者配置人民幣資產的需求,按照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擴大金融市場高水平開放,進一步便利境外投資者使用人民幣投資境內債券和股票,優化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提升資本市場流動性和定價效率。
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加快外匯市場建設和對外開放。深化貨幣合作,營造以人民幣自由使用為基礎的新型互利合作關系。完善人民幣國際化基礎設施和人民幣清算行安排,提高人民幣清算效率。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促進人民幣在岸、離岸市場形成良性循環。
完善與全面開放相適應的風險防控體系。協同推進金融業開放、人民幣可自由使用與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建設更寬領域的金融安全網,夯實風險防控的體制機制基礎。建立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加強行為監管,防范跨境資本流動系統性風險。加強跨境監管和處置合作,防范跨境監管套利和風險傳遞。廣泛應用高新技術提升監管效率和風險防控的有效性。
曹宇:要處理好加強監管與支持創新的關系
曹宇表示,銀保監會嚴格開展監管執法。2017年以來,共處罰銀行保險機構10865家次、責任人員13823人次,罰沒金額合計87.37億元,超過前十年總和;取消任職資格767人,禁止從業766人,監管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深入人心。
要處理好加強監管與支持創新的關系。始終將是否有利于支持實體經濟、是否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是否有利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這“三個有利于”原則,作為衡量金融創新合理性的基本標準,堅決打擊偏離實體經濟需求、危害金融穩定、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偽創新”“亂創新”行為。
隨著綜合經營的不斷探索,跨行業、跨市場的交叉性金融風險日益突出,“監管真空”和“監管重疊”交織存在。在機構監管基礎上,要更加注重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的有機結合,織密監管矩陣,拓寬監管視野,延伸監管鏈條,穿透識別風險本質,做到機構、業務和風險監管全覆蓋。
要更加注重宏觀審慎監管、微觀審慎監管、行為監管的協調效率,形成跨市場、跨行業風險防線;更加注重金融政策、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的優化組合,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更加注重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形成金融風險防控的全國“一盤棋”。
閻慶民:健全常態化退市機制
閻慶民透露,近期,證監會將啟動為期2年的公司治理專項行動,要求公司對照監管要求,全面自查、嚴格整改,實現治理水平整體提升。
要增強監管適應性,優化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的環境。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企業自身承擔主體責任。同時,資本市場監管也要結合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增強適應性,不斷健全股票發行、并購重組、退市等基礎制度,營造更加市場化、法治化的環境,支持上市公司做優做強。
健全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切實把好“入口關”。注冊制是比核準制更加市場化的股票發行制度。但目前注冊制改革只是有了好的開端,有些制度還需要不斷磨合和優化。在接下來全面實施注冊制過程中,應當牢牢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斷提高注冊制的適應性。要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在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的同時,促進信息披露更加簡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要進一步推動信息披露電子化、線上化,既便利投資者閱讀,又降低企業披露成本。
健全并購重組市場化機制,更好發揮主渠道作用?!半p循環”格局下進一步提高我國并購制度的適應性,要以實施并購重組注冊制為抓手,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豐富市場工具,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強化規模效應和協同效應,提高經營效率。
健全常態化退市機制,實現“退得下”“退得穩”。上市公司有進有出、優勝劣汰,才能“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只進不出”將扭曲市場估值體系,導致逆向選擇、劣幣驅逐良幣。提高我國退市機制的適應性,也要通過重組一批、重整一批、退市一批,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同時,對于嚴重財務造假的“害群之馬”、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僵尸”,增強退市剛性,決不允許“久拖不退”。落實新《證券法》,推動投保機構代表人訴訟制度盡快通過典型個案落地,實現市場出清與保護投資者的雙重目標。(彭揚)
轉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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